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19年03月05日
我委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我委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发展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实现“政府信息透明公开,群众查询方便快捷”,以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促进职能转变。通过全委上下努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步入了有序、正常、有效运转的轨道。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办公室具体承担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科室予以配合,确定专人,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建立完善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为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机关工作整体形象,我委研究制定了《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了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地运转。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
按照《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发改委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把涉及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领导讲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价格收费、社会信用等十余项工作内容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能够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快捷地获取所需要发改改革信息。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适时更新。本委各科室也都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组织政府信息清理,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截止目前,市发改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发改委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共公开各类信息286条,其中网站信息总量为145条、其他方式公开的信息数量为141条。(二)依申请公开信息:2018年,市发改委“依申请公开”累计受理总数为8件,均已按时办结。另外价格调整听证、价格案件举报、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等信函、现场多种方式受理申请多件,均给予办理答复。(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又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委门户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如何帮助工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缺乏指导,网站的检索和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二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我委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那个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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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6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单位负责人:孔华审核人:赵戈 填报人:张映涛 |
||
联系电话:2601155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