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市教育局 来源:时间:2021年01月25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驻马店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各县区教育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我市教育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实行“五公开”,在教育局官网上对巡察整改、义务教育招生、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师德师风建设、民办学校审核年检、职称评聘、疫情防控、复学复课等政策和政务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着力加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规范官网建设。积极建设驻马店市教育局官网和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以上网站是宣传我市教育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宣传和文件公告通知发布的窗口,是服务人民群众办事的指南。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加强权力运行、教师招考、教师职称评聘等信息的透明度,保证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加大回应力度。义务教育招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是公众关注的焦点。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市中心城区学区划分出台后,市教育局及时跟进解读,印发了《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0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同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在媒体上发布了招生政策解读,同时在教育局官网公布了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及时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时间节点、报考渠道、认定过程等信息,在教育局官网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解答》。以上措施,提高了对有关政策的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了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索和反馈能力。2020年市教育局办理回复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4条(其中网络2条、信函2条)。
(五)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义务教育领域是国家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26个试点领域之一,也是2020年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2020年6月4日,驻马店市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驻马店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市教育局及时召开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并加强日常在线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截至2020年10月底,各县区都已经梳理制定并发布了本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已经在政府网站开设了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专栏,根据标准目录上传公开了300余条义务教育领域政务信息。
(六)打好政务公开阵地战。市教育局充分发挥官网和教育云平台作用,搞好政务公开阵地建设,打好政务公开阵地战。2020年,为省教育厅网站报送信息50条,采用信息近20 条;为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20余条,采用107 条;在驻马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教育新闻(动态)882条,发布文件通知、公示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863条,网站全年访问量3万人次。依托教育云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或线上活动,共35项,制作教学视频200个,总浏览量4396万次;开展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为中原名师、市级名师、区级名师建设网络工作坊30个,培养骨干教师953人,上传教研文章2826篇,优课1819个,优质资源414个,开展网络教研活动45项,总浏览量514355人次;开展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共建设课件、教案、导学案、微课等资源13829个,优质专题课程94项,总浏览量581469人次;组建网络名师团队,培养网络教研学科带头人7人,核心成员72人,研制三个课堂之名师直播课程脚本128个;开展2020年度云平台全员教师线上培训,培训42681人次。
(七)云平台支撑教育抗疫。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市教育教学计划,我市积极组织开展“停课不停学”,坚持抗疫、教学两不误。疫情期间,驻马店教育云服务平台支撑了全市在线教学的相关工作。从2月1日至3月8日,高三辅导开展56个专题,112个课时,平均每天在线学习人数5.68万人,总浏览量322.71万人次;初中九年级开展9门课程150个学时,平均每天在线学习9.05万人,总浏览量达到1206.52万人次。
(八)政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衔接。校务公开是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基础和延伸,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支持本区域内的校务公开工作。“义务教育领域基层部门”,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中有明确定义:包括县区及以下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公共企事业单位。结合我市基层教育管理体制实际,义务教育领域基层部门就是指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乡镇中心校。《驻马店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中提出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有机衔接,这是我市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乡镇中心校纳入校务公开范畴,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积极指导各乡镇中心校紧扣流程规范,参照县区教育局标准目录,梳理、制定出既体现教育管理服务特点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校务公开标准目录。乡镇中心校同时还做好指导所辖学校制定、落实校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工作,实现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有机衔接。上蔡县教育局在制订发布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同时,制订发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校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乡镇中心校目录和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目录),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市教育局将此做法向全市教育系统进行了推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2 |
202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2 |
1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1 |
495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力量不足。政务公开工作涵盖范围广、工作任务重、协调难度大,还需要专业化团队支撑。市教育局虽然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专业团队和专项经费紧缺,投入该项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只有2名临时借调人员兼职办理,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不够到位,外地先进经验没有机会考察学习,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不深、不细,浮光掠影,疲于应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与校务公开一体推进有机衔接不畅。一是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内容较多,信息源牵涉教育系统几乎所有部门,信息搜集、整合、处理、发布工作量较大,由于人员、条件、经费限制,目前上传的公开信息数量还较少,还比较简略。二是校务公开是基层正政务公开的延申,由于时间关系,2020年底前,没有落实校务公开与基层政务公开一体推进、有机衔接的要求,义务教育校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快。
2021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以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全市教育工作实际,把握大局,着眼大事,进一步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