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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退出不精准具体表现
(1)某县某村194户农户,115户对脱贫标准、程序不了解,对村里开展的贫困户识别工作不清楚,未见村里的贫困户公示;14户对脱贫工作不满意。 (2)某县某村4户非贫困户,3户对评定的贫困户有不同程度的意见。 (3)群众认可度低。某县某村,2017年脱贫户郭某,先后享受了易地搬迁、到户增收、低保、光伏扶贫、教育补助等帮扶政策,但其本人对自身达到脱贫标准不认可。 2.问题性质:上述表现属满意度、认可度不达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是核查评估、贫困县摘帽重要指标,群众不满意、不认可性质严重。 3.解决办法:一是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知晓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耳熟能详。二是在贫困识别、退出时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退出结果要得到大多数群众认可,经得起时间检验。三是加强因村因户的帮扶力度,切实落实帮扶责任,提高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五)档卡资料管理和信息数据不精准 档卡资料管理和信息数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档卡资料管理不规范、信息数据质量不高等。档卡资料管理不规范是指档卡资料未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规范管理,如户档、村档方面存在档卡资料缺失、漏填、错填、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信息数据质量不高是指全国、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问题数据较多,指标有逻辑错误,存在有空白项或错误项、更新不及时等。 1.具体表现 (1)某县某村已脱贫户韩某,明白卡中2017年收入明细表与脱贫核查明白卡不一致;某县某村已脱贫户楚某,脱贫核查明白卡空白。 (2)一些贫困户家中明白卡没有放在贫困群众家中,直至检查组入户后,才匆忙送到,且突击按手印。 (3)某村各类帮扶措施档案除收益户名单和部分照片,缺少必要的支撑材料。某村2018年10月脱贫会议记录显示对55户脱贫户开展民主评议并一致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显示于某通过转移就业脱贫,但信息采集表中该户无务工收入且年人均纯收入不足3000元。 (4)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存在问题数据,如已脱贫户在系统中显示“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到位;主要指标为空;指标间存在逻辑错误等。 (5)在省级信息平台上,某县部分贫困户信息表中帮扶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未按规定填写,而是用错误代码“99”代替,致使无法与帮扶责任人联系。 (6)交叉考核发现,2018年我省填表报数多的问题整改后,基层放松了日常档案管理工作。抽查某县4个村发现,贫困户档案资料中存在错项、漏项、数据不精准等问题。 (7)某县某村一户贫困户,有残疾证,健康状况却填写为“非残疾”;某村两户兜底贫困户,致贫原因填写为“缺资金”。 (8)某村干部口述,所有被调查的建档立卡户家中明白卡作废,与实际对应不上,以村委会电子版贫困户手册为准。贫困户张某口述务工收入为6000元(2018年家中建房,在外打零工),明白卡上记录务工收入13500元,出入较大,经核实,确认明白卡记录错误。 2.问题性质:上述表现一至三性质为档卡资料管理不规范,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性质严重。表现四至八为信息系统数据质量问题,全国、全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问题数据直接影响贫困户信息真实性,无法为贫困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不能有效为领导分析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性质严重。
残疾人补贴都有什么?标准是多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我省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我省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人/月,采取先进形式按月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0〕11号)如何开展先进经验交流?
要探索农民工培训的客观规律,加强对中长期农民工培训发展规划以及政策的分析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鲜经验。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移民培训的有益经验,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边缘户审核确定后,如何进行管理?
采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监测结果,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的及时纳入予以帮扶;经自身努力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调整出边缘户名单;符合标准的新产生边缘户及时纳入监测。
贫困人口退出不精准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1)某县某村村民王某,家有6口人,配偶三级残疾,2017年脱贫。家庭开支仅靠王某外出务工维持。家庭房屋为三间瓦房,1983年建成,年久失修,漏雨,家中4个子女都在上学,开支较大,退出时没有综合考虑其“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应为错退。 (2)某县某村村民张某,家有4口人,2017年脱贫。儿子小学五年级,女儿3岁,住3间平房,有3处1米长以上的裂缝,房顶漏雨,妻子有癫痫病,无劳动能力,常年吃药,年药费开支约10000元。入户调查时,本人自述农闲时在村预制板厂打零工,每年收入3000元左右,家里只有一人低保,年补助1700元,种2.4亩地,年收入2000元左右,概算该户总收入7000元左右。综合判定,收入水平与“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应为错退。 (3)某县某村王某,家有两口人,2016年脱贫。靠母亲打零工收入供养女儿上学,无产业帮扶措施,认定为脱贫质量不高。 (4)国家组织的省际交叉考核发现,某县2018年脱贫退出的4618户中,527户为整户无劳动力户,其中特困供养户272户276人,占2018年脱贫户的11.4%,不符合河南省“除摘帽县外,整户无劳动力的兜底户,不能脱贫退出”的要求。 (5)市调研发现,某区脱贫户魏某,家有7口人,妻子患有脑梗、腰椎间盘突出,儿子、儿媳是聋哑人,两个孙女其中有一个正在上学,2018年收入情况表显示人均纯收入3652.9元,认定为脱贫质量不高。 2.问题性质:上述表现属于贫困人口脱贫不实、脱贫质量不高。错退是贫困县、贫困村退出核查评估的重要指标,是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此问题性质严重。 3.解决办法:一是全面落实《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切实提高脱贫质量。二是贫困户退出既要看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更要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对照“四个不退出”(虽然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吃穿不愁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没有保障的贫困户不退出;虽然享受了扶持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显著的贫困户不退出;当年年底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不退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地区的“低保兜底一批”贫困户不退出)要求,对疑似错退的贫困户要逐一再核实。三是对疑似错退户要逐一核查,确认后及时进行脱贫回退,重新纳入贫困户管理。四是不能对所有脱贫户脱贫即脱政策,要严格执行“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扶贫政策,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脱贫的稳定性、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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