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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县城开具无房证明,但在驻马店市区缴存公积金,能否在驻马店市区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多少?
答:租房提取是以缴存地无房证明为准,在驻马店市区缴存且在市区申请租房提取需要在市区开具无房证明,提取金额为12000元。
问:哪些网点可以受理“跨省通办”业务?
答:目前我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均设有“跨省通办”服务窗口。
问:“跨省通办”业务具体办理流程?
答:有两种处理模式。 一是“全程网办”:对于属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服务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缴存职工访问属地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二是“代收代办”:对于属地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服务事项,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业务受理:在“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对职工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留存所有申请资料电子影像及申请表原件,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2、业务处理: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将申请业务相关信息及电子影像传递至缴存地中心。 3、业务办结:缴存地中心审核职工材料信息,并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向受理中心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受理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问:单位网厅单位网厅公积金经办人,因未按照常规方式退出,导致退出后无法再次登录单位网厅,咨询应如何处理?
答:1、新旧经办人未交接的,需新经办人携带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柜面填表变更,并重置单位网厅密码; 2、因网络问题导致网页退出的,再次登录提示是否强制登录,点击强制登录即可。 如单位有其他疑问,可在公积金单位专管员群里进行解疑,或拨打所属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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