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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应当如何办理?
答:有关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理由,经转送、交办的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核实同意后,交还相关材料。
问: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怎么办?
答: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问:有关机关、单位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 应当记录信访人的那些内容?
答: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 、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问: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而且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
问: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怎样办理?
答: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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