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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驻马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驻发改环资[2023]211号)有关要求开展节能审查。
非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普通省道网项目(按照规划)核准
1事项名称 非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普通省道网项目(按照规划)核准 2承办部门 市民中心160号发改委窗口 3设立依据 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豫政办〔2017〕56号)第三条。 4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原件1份) 2.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 3.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原件1份) 5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6特别程序 专家论证(专家评审) 7收费依据 不涉及 8收费标准 无 9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10联系电话 0396-2820269;0396-3691082 11监督投诉电话 0396-12345;0396-2600057
8.对被监察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且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依据《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第二十条:被监察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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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开源路56号 邮编:463000
网站标识:4117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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