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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品房合法手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什么?
答、房地产市场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进入市场销售,必须具备五证后,才能合法销售。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问:开发区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地址及咨询电话
答: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辖区)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取得当地户籍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2014年开发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为11520元); (4)家庭成员3年内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房产转移等登记信息。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及承诺书。(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相关收入证明及辖区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表)。(4)申请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现住房情况证明,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住住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公房的出具相关证明;无房户需提供由市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5)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家庭,应出具相关证件原件。(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由社区在受理申请时负责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社区公章。以上材料需审查原件,提交A4纸张复印件三份。(三)申请流程(1)受理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社区初审、公示。 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阅信息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申报家庭组织群众代表进行集中评议,对评议合格的家庭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在申报家庭汇总名单上签字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上报辖区街道办事处。(3)街道办事处复审、公示。辖区街道办事处收到社区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阅信息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复核,并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申报家庭汇总表必须由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及民政所长签字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送开发区建设交通局房产管理股审批核准。二、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住房困难家庭(非本辖区居民) (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2)申请人在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3)申请人未租赁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 城镇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在辖区内应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场所)且满1年以上;拆迁安置临时过渡居民应由被拆迁村委所在乡(办)统一提出申请;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由所在企业统一提出需求申请。(二)申请人需要提供材料(1)申报家庭需填写《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及个人申请书。(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3)申请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现住房情况证明,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住住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公房的出具相关证明;无房户需提供由市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 (4)城镇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用工企业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申请流程 1、公示房源(管委会官网)2、申请人申请受理,3、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员达到公示房源数量后,对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信息进行查询(含工商注册信息、纳税信息) 4、查询申请人及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的公积金使用情况进行查询 5、待所有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报纸公示(三天) 6、报纸公示无异议后摇号分房,现场摇号时需邀请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公证监督,并需我区的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工作人员列席参会 7、摇号后,根据群众抽取房间进行收缴租金、签订合同,发放钥匙。 以上材料需审查原件,提交A4纸张复印件三份。
问:4类对象危房改造标准:
答:1到3人控制面积40-60平米,1人不低于20平米、2人不低30平米,3人不低40平米,3人以上人均不超过18平米,人均不低于13平米。补助标准:C级维修10000以内;非建档立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群、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30000元;建档立卡D级1.4-4万元;需要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问:开发区环保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需要什么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承诺时限是多久,是否收费?
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审批主体:区环境保护局 办理流程:受理;公示;审核;拟稿;审批。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代码(发改委、经信委);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公示本(报告书(表)一式2份)(建设单位封面盖章或法人签字); 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及公示本(按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以及参照《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4、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申请表经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预审;无需申请总量的项目可不提供); 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填报单位盖章);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网站截图(公示内容须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由建设单位盖章); 7、公开环评全本信息时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的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公示声明(建设单位盖章)); 8、企业守法承诺(建设单位盖章); 9、电子光盘(所有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盖章内容须提供扫描件)。 承诺时限:报告书1个工作日、报告表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问:什么是白色污染?
答: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它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类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以致造成城市环境严重污染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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