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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40天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自行查询。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如何补办?
2019年及以后年度考试获得的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接收现工作单位在本辖区人员报送的《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签字、拍照上传到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审核并完善申请材料后提交上级财政部门。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证书补发采用集中办理,我省分别于每年5月15日-31日和11月15日-30日两个时间段内上报上级财政部门,补发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补发证书一般在6-8个月到达我省,临时通知会计人员领取。2018年及以前年度获得的初中级证书补发请向当地人社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申请。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驻流程及办事指南
1.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驻及办事流程指南; 答: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入驻及办事流程指南详见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http://zmd.gpmart.cn)首页;操作指南栏目中的供应商操作指南相关条目内容。 2.店铺入驻条件; 答: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供应商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被各级政府采购部门或其他各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进行过关于围标串标、行贿、价格、履约、产品质量问题的违规处罚或违规通报的行为;供应商支持账期支付,支持至少30-60天账期,必须开具正规发票; 供应商应具有必要的电子商务能力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软硬件设备、网络环境、具备电子商务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熟悉所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等。信用中国状态异常的需要修复后或提交修复证明文件后方可入驻。 3.请详细说明什么样的企业才能申请入驻,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什么规模什么行业的,有什么要求?; 答:符合电子商城店铺入驻条件的个体户、一人有限公司、非公司私营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企业均可入驻电子商城。电子商城对供应商的规模及类型没有限制;经营有电子商城中有相关品目分类、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均可自行注册入驻。 4.入驻流程; 答:基本资料填写→提交审核→入驻成功→上架商品 5.入驻收费标准; 答:供应商在入住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电子商城采用经营者付费的模式,在采购项目成交后供应商需按照成交金额的1%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先充值后扣费的方式。交易服务费通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进行充值,使用后可以通过供应商用户中心索取发票,选项进行服务费发票的索取。 6.操作咨询电话: 答:操作咨询电话4006667266 7.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网址: 答: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网址http://zmd.gpmart.cn 8.服务投诉电话: 答: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投诉电话:4006667266 9.虚假招投标监督举报电话: 驻马店市财政局:0396-2610822;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0396-2830470; 驻马店市开发区财政局:0396-2636030; 驻马店市高新区财政金融局:0396-3828687; 驻马店市示范区财政金融局:0396-2631858; 泌阳县财政局:0396-7911696; 确山县财政局:0396-7021001; 遂平县财政局:0396-4902783; 西平县财政局:0396-6196626; 新蔡县财政局:0396-5924637; 上蔡县财政局:0396-6916885; 汝南县财政局:0396-8025558; 平舆县财政局:0396-5027396; 正阳县财政局:0396-8939207。
会计人员如何继续教育?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官网《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回复》,省财政厅正在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平台建成后将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鉴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尚未建成,暂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社会保险费退费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社会保险费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驻税发〔2018〕27号),退费范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因征缴计划重复及错误传递、前台征收人员操作失误、缴费人自身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多收(缴)费款、重复缴费、重复汇总入库等需要办理退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退费流程为: (一)凡属于社会保险费退费范围内的缴费人,需向税务部门提出退费申请,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见附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票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二)税务部门对资料齐全、证据确凿的退费申请受理后,如果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转交人社经办机构审核。 (三)人社经办机构对税务部门转交的《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签署退费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缴费人提交的退费申请,经税务、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后,双方共同向财政部门按险种提交退费拨款申请函。 (五)财政部门根据税务、人社部门提交的分险种退费拨款申请函,将应退还的资金拨付至社会保险费支出户。人社经办机构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退费资金后,及时为退费申请人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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