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破产单位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精神,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我省《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撤销、破产单位,由原单位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人员人均工伤费用一次性缴纳10年的工伤保险费用后,由经办机构负责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以及已退休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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