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22版第一百三十八条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三日以上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当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申报暂住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暂住登记申报表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3、住所证明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
公安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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