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司机需要哪些证件?
营运车辆司机除需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外,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还需持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司机,还需持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及《押运资格证》。
具体情况请咨询市交通局执法处服务电话:0396-2719017
交通运输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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