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评定时效期为多久
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举荐、申报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的,一般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下列相应证明材料:(一)知情的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材料;(二)见义勇为行为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三)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陈述、供述材料;(四)其他能够证明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材料;
公安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