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规划进行建设应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
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我市中心城区制止违法建设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
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中心城区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制止违法建设工作的职责:驿城区负责对辖区内无证违法建设和区级审批项目改变审批内容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巡查、制止、管控和查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三个功能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别派驻(出)或者委托授权的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依据自然资源、规划、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市级行政机关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对辖区内无证违法建设和区级审批项目改变审批内容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巡查、制止、管控和查处;区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办事处)、居委会(村、组)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区依法查处违反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或有社会影响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承担市中心城区本级土地、规划审批项目的批后监管及核实验收工作(管理期限为: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之日起,到工程规划验收核实结束);负责物业管理用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规划,并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指导中心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案件查处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含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查处骏马河河道蓝线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指导各区城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筑、毁坏绿地等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制止违法建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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