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立足实际,为民办事原则。结合老旧小区的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按照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便民利民的整体思路,在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的基础上,对实施的每个项目进行针对性的优化设计,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2.政府主导,业主参与原则。注重发挥县(区)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在办事处、社区积极实施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让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大家议、大家定、大家评,利用多种形式充分调动老旧小区业主参与的积极性。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民生优先,由各县(区)政府负主责,合理确定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产权单位)、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在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市级统筹、县(区)级主责、业主参与的工作格局。
4.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原则。强化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强化县(区)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能,稳步推进我市以改靓城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四改一拆工程,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避免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
5.改管结合,形成长效原则。坚持改造提质与加强管理相结合,提前组织被改造老旧小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并进一步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实现改造提质和有效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高。
住建局
本知识库最新更新时间为2024年2月,以部门实际执行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