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间缴纳了4个月(11月15日-3月15日)的暖气费用,是否会出现提前停止供暖,停止供暖时暖气费未使用部分如何退还。
答:集中供热时间是统一的,在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不存在提前停止供暖的情况。
国能驻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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